一、住院费用支付政策依据 1、报销比例遵照(湘政办发【2022】67号、湘政办发【2022】66号)执行,常德市内住院不再办理转诊手续。 2、支付公式:住院费用支付额=(住院总医药费一自付费用一起付线)×支付比例。
二、相关政策 1、一个结算年度内,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实际支付限额15万元,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,大病保险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按90%支付,对参加职工医保的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返贫致贫人员大病起付线降低50%,支付比例提高5%,取消最高支付限额; 2、一个自然年度内,居民医保基金住院最高实际支付限额15万元,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。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,扣除大病起付线后,大病保险分段支付为:0至3万元(含)部分报销60%,3万元以上至8万元(含)部分报销65%,8万元以上至15万元(含)部分报销75%,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%。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返贫致贫人口大病起付线减半,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%,大病不设封顶线; 3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执行参保地标准,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下降5%,未备案、非急诊且未转诊者支付比例下降10%; 4、报账期限为自出院日或特门特药享受终止日1年内,超过期限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不再受理; 5、基本医疗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行“一站式结算”; 6、除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外,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: 7、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,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。 三、住院费用报账申请应提供的资料 1、复印件: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(电子医保凭证)、生育服务证(住院分娩)、个人银行账户(后台报账需要); 2、原件:住院费用收据、住院费用总清单、疾病诊断书(后台报账需要)。 四、常德市内职工门诊报销
(供稿:医保事务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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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#
发布于:2023-09-17 19:26
为什么要搞这么复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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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楼#
发布于:2023-09-18 09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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